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典型案例

11

广州4月23日电(方伟彬 林媛)广州互联网法院23日在广州召开“网络虚拟财产民事司法保护路径分析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全国法院2019年至2024年以来涉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的审理现状进行全面梳理,认为现有网络虚拟财产应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体现现实财产或利益的网络映射体,即现实映射类虚拟财产,如网络店铺和部分网络账号等;一类是网络世界构建的纯虚拟财产,即网络建构类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中的游戏道具和游戏币、NFT及加密货币。其中网络构建类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创制物,既包括数据创制,也包括价值创制,其价值具有虚拟性。

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典型案例

结合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本次发布会还发布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相应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涵盖游戏账号、微信账号、直播账号、流量、XIN币、数字藏品等多种类型,涉及游戏账号交易、虚拟财产权属分配、虚拟财产安全保障、网络流量劫持、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等热点、难点问题。

通报称,在王某甲诉繁某公司、王某乙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王某乙借用表姐王某甲的身份证号在繁某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注册了直播账号,并一直使用该账号进行直播,直播收入由王某乙持有。

本案例系涉“借名”直播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在目前法律法规对虚拟财产的权属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民法保护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理念融入到权益分配中,虚拟财产权益给予付出劳动的一方,符合鼓励劳动、鼓励创造社会财富的价值导向。

在中某公司诉刘某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中,中某公司通过其在职员工袁某登记的手机号码注册了案涉微信账号。刘某入职中某公司后即使用案涉微信账号并进行了实名认证。后刘某私自将微信账号更名,并将昵称由“中某公司UV-刘某”变更为“刘某”。

本案系离职员工与公司“争夺”微信账号引发的纠纷。在诉争账号并非使用公司登记的手机号注册的情况下,本案从账号的产生、注册目的、功能用途以及使用的客观情况综合判断,判定企业对工作微信账号享有占有、使用等财产性权益;员工离职,拒不返还工作微信账号,构成对企业就该虚拟财产所享有的财产性权益的侵害。(完)

绿媒:解放军军机今天又来了 两次进入台湾西南空域

“冬奥24小时”之全民冬奥·冰雪时间

看图学习丨香江潮涌 总书记心系香港发展

众行致远丨微视频:携手开启中巴关系下一个“黄金50年”

初探中国俄式建筑“木刻楞”:讲述额尔古纳河畔的“浪漫”

是比赛还是生意?太极“大师”马保国台上速败再引争议

孙友宏任东南大学校长

日本新冠确诊病例数保持低增长

香港一男子违反检疫令外出被判监禁7天缓刑12个月

涉嫌日本东京奥运会贿赂案 日本出版巨头一把手被捕

浙江启动暑期防溺水平安公益活动 筑牢水上安全屏障

美国科罗拉多州山火恐已烧毁近千房屋 数万人被疏散

“拥抱巴黎·炸舞阵线”中国霹雳舞文化推广系列活动湖南站成功举办

江西南昌“大家庭读书会”:让更多家庭享受阅读快乐

南京“洗衣液奶茶”走红引争议 商品下架官方启调查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分享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